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18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204 條
前條之熔接部及耐蝕、耐熱合金及其他可因熔接而易生缺陷之金屬為母材 之熔接部者中,被認實施磁粉探傷試驗為困難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 定實施浸透探傷試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