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六年度補助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運用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協處勞資爭議實施要點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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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外聘委員審查費,每件補助六十元,每位審查委員每次審查補助
        費不足二千元,以二千元計(諮詢服務案件審查不予補助)。審
        查委員出席費、差旅費或交通費,本會不另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