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23
法規名稱:
廢
充電加值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02 日
21
二十一、申請單位所提出之勞資協議之書面文件有虛偽之情事者,不予補 助訓練計畫之訓練補助費及訓練津貼,並於三年內不再補助辦理 本局各類職業訓練。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