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1:34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民國 99 年 04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05 日
第 22 條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各職類之裁判長及裁判人數合計以三人為原則。 但報名參賽人數眾多,得視實際需要增聘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