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要求認可醫療機構作成職業病評估報告書或 職業醫學證據調查報告書,認可醫療機構應予配合。 前項報告書之作成,認可醫療機構依疑似職業病之實地訪視結果,及勞動 檢查機構之調查資料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