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3:44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2 月 30 日
第 23 條
本所職員應以積極主動精神、努力推展安全衛生研究工作,並應遵守公務 員服務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各單位主管應注意所屬人員工作之適當 分配,並隨時督導推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