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8 年 11 月 1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12 日
第 23 條
吊籠之支架、吊臂及其基礎座,應具有在積載荷重下,保持必要穩定性之
構造。
結構部分應具有足夠強度及剛性,不得有影響該吊籠安全之變形。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