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10
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7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9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
效。
23
二十三、行政機關應將補助款存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專戶,專款專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