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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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要點受僱期間之認定,自壯世代勞工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
        日起算。但依法不得辦理參加就業保險者,自其勞工職業災害保
        險生效之日起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