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1 年 01 月 06 日
第 24 條
科長承長官之命,處理下列事項:
一、主管業務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二、主管案件之處理。
三、主要文稿撰擬及初核。
四、所屬人員之督導及考核。
五、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