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04
法規名稱: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民國 110 年 09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9 年 02 月 07 日
第 24 條
雇主對清艙作業,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訂定操作程序、清艙作業流程圖及應注意事項,並告知勞工。 二、應於岸上及船上工作場所分置急救人員。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