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六年度補助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運用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協處勞資爭議實施要點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
24
二十四、對於接受補助運用中介團體協處勞資爭議之主管機關及中介團體
        ,本會將不定期赴中介團體或以電話抽查協調案件及諮詢案件紀
        錄等方式,進行考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