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立即訓用計畫 (民國 99 年 08 月 2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8 月 27 日
25
二十五、本計畫未盡事宜,依「職業訓練局所屬職訓中心規劃委外辦理職
        業訓練原則與實施基準」及「自辦職前訓練規劃作業原則」等相
        關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