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前點所稱職場支持輔導,指雇主於僱用第四點第一項所定婦女之 日起一百八十日內,提供下列各款措施: (一)工時調整: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僱用者,經勞雇雙方合意,於勞 動契約內約定彈性調整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或依法約定以 部分工時職缺僱用。 (二)其他支持輔導措施之一: 1.推動職涯發展。 2.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 3.員工支持方案。 4.在職教育訓練。 5.專屬教育訓練教材。 6.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 7.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之友善協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