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六款之屠宰技術工作,其雇主從事禽畜 屠宰、解體、分裝及相關工作,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 ,得申請聘僱許可。 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前項規定條件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