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07 20:35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10 月 30 日
第 257 條
雇主使勞工於接近低壓電路或其支持物從事敷設、檢查、修理、油漆等作 業時,應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防護裝備。但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從事作 業而無感電之虞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