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39
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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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用人單位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之薪資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 僱用人員。 僱用人員之薪資應依核定之工作計畫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