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2:05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民國 99 年 04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05 日
第 27 條
裁判長助理及其技術顧問,由裁判長依其職類需要推薦一人至三人,由本 會於競賽期間遴聘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