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39
法規名稱:
勞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民國 112 年 03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27 條
公益信託關係因信託行為所定事由發生,或因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而消滅者,受託人應依本法第八十條規定,於信託關係消滅後一個月內, 將消滅之事由及年月日,向主管機關申報。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