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19 20:25
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六年度補助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運用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協處勞資爭議實施要點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3 月 29 日
28
二十八、主管機關轉介勞資關係中介團體協處勞資爭議或提供勞資爭議法 令諮詢服務時,得與之簽訂契約,以保障爭議當事人之權益。( 契約參考範例如附件五)
相關圖表:
附件五轉介協處勞資爭議及提供勞資爭議法令咨詢服務契約(範例).DOC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