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5:28
法規名稱:
廢
舊船解體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79 年 07 月 27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4 年 05 月 28 日
第 29 條
雇主對起重設備應規定每日使用前,實施左列各款之檢點,如有異狀時應 即修換。 一、操縱焊、剎車及離合器之機能。 二、鋼索通過處所、滑車及鋼索外形是否正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