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1 年 01 月 06 日
第 3 條
本局設下列各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
二、訓練發展組。
三、身心障礙者展能及技能檢定組。
四、就業服務組。
五、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六、外國人聘僱許可組。
七、法務室。
八、資訊室。
九、秘書室。
十、人事室。
十一、會計室。
十二、統計室。
十三、政風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