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12 月 07 日
第 3 條
本中心主任綜理本中心業務,並設左列各課 (室) :
一、教務課。
二、技術服務課。
三、輔導課。
四、行政課。
五、人事室。
六、會計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