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3:49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5 年 06 月 29 日
第 3 條
本會主任委員綜理本會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主任委員不在會時, 由專任委員代理會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