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51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民國 104 年 11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4 年 07 月 01 日
第 3 條
各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累積至足以支應勞工退休金時,得提經各 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 准暫停提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