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52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罹患職業病者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辦法 (民國 105 年 03 月 1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12 日
第 3 條
原被保險人於退保後經診斷確定罹患職業病者,得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請領 失能給付。其為一次領取失能給付者,以請領一次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