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動檢查機構:指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為辦理勞動檢查 業務所設置之專責檢查機構。 二、代行檢查機構: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 之行政機關、學術機構或非營利法人。 三、勞動檢查員:指領有勞動檢查證執行勞動檢查職務之人員。 四、代行檢查員:指領有代行檢查證執行代行檢查職務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