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二) 執行計畫單位: 本局所屬六所職業訓練中心 (以下簡稱各職訓中心) (三) 訓練單位:各職訓中心依本計畫委託辦理訓練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