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3:07
法規名稱:
廢
九二一震災災區災民經營勞動合作社補助辦法 (民國 95 年 02 月 0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1 月 20 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