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第 3 條
中央主管機關就國內經濟發展及就業市場情勢,評估勞動供需狀況,得公
告雇主聘僱前條第一類外國人之數額、比例及辦理國內招募之工作類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