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基金國外投資委託經營作業要點 (民國 99 年 09 月 2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07 日
3
三、本要點委託經營範圍依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
    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八款、第九
    款、第十款及同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