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民國 100 年 05 月 0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13 日
第 3 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個人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或國際傳遞及利用,其申
請登記程序、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收費標準,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