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1:29
法規名稱:
廢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處務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5 月 17 日
第 3 條
本會委員會議議決事項如下: 一、基金收支、保管之監督及考核。 二、基金資產配置及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 三、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報告之審議。 四、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之審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