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訓練單位之任務如下: (一)依據本計畫之作業方式及時程提報訓練計畫。 (二)學員參訓資格審核、協助學員申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辦理發放等 相關事宜。 (三)配合本署專案推動「職業訓練單位績效評鑑計畫」。 (四)配合本署職前訓練資訊系統,辦理訓練資訊管理作業。 (五)各訓練班次行政、教務、會計及輔導相關配合事項。 (六)依本計畫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