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語與定義 本指引採用 TOSHMS 相同的用語與定義,並無額外的用語與定義。 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述「風險評估」及 本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所述「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同本指引 所述的「風險評估」,指辨識、分析及評量風險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