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人力創新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105 年 01 月 2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3 月 15 日
3
三、國家人力創新獎(以下簡稱本獎項),設團體獎及個人獎:
(一)團體獎設事業機構獎及專業團體獎。
(二)個人獎設 A+經理人獎。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