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間團體參與就業促進國際活動補助實施計畫 (民國 111 年 10 月 2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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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補助範圍如下:
(一)受邀參與探討就業促進之國際性會議活動。
(二)受邀參與探討社會企業發展之國際性會議活動。
(三)受邀參與有關就業促進計畫之產品國外展售。
(四)配合本部、本署業務相關之國際性會議活動。
(五)其他經本署審核必要項目。
    申請單位已領取本部及本署其他相關補助,不得依本計畫申請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