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作業手冊 (民國 102 年 0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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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文件未齊備,經執行機關限期補正而未補正者,得不予審查,迄
    補正以後再排入審查會議。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