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53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3 條
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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