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第一線服務機關(單位)應於每年一月底前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所 定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實施計畫三大實施要項訂定當年度提升政府服 務品質執行計畫,據以實施,並就執行成果提出提升政府服務品質績 效總報告,俾供審核,其內容應符合當年度勞動部提升政府服務品質 實施計畫考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