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製程安全評估,指利用結構化、系統化方式,辨識、分析前條 工作場所潛在危害,而採取必要預防措施之評估。 本辦法所稱製程修改,指前條工作場所既有安全防護措施未能控制新潛在 危害之製程化學品、技術、設備、操作程序或規模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