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技術指引 (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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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指引用詞,定義如下:
(一)相似暴露族群:指工作型態、危害種類、暴露時間及濃度大致相同
      ,具有類似暴露狀況之一群勞工。
(二)分級管理:指依危害性化學品之健康危害特性及暴露,就評估結果
      評定其風險等級,並採取對應之控制或管理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