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屋頂作業:
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
成墜落災害案件多,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施工安全應注意下列
事項:
1.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屬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
時,上述專人應接受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
2.於斜度大於 34 度(高底比為 2:3) 或滑溜之屋頂作業者,應設
置適當之護欄,支承穩妥且寬度在 40 公分以上之適當工作臺及數
量充分、安裝牢穩之適當梯子。
3.於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作業時,應先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上設
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 30 公分以上之踏板,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
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
4.應提供背負式安全帶使勞工佩掛,並掛置於堅固錨錠、可供鉤掛之
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上。
5.對於高差超過 1.5 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安全上下之設
備。
6.對於高度在 2 公尺以上作業場所,有遇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致
有墜落危險時,應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