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5 08:36
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 (民國 108 年 04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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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薦送學校應於當年四月一日至三十日之間函送推薦學生申請表及實習 前一學期平均成績證明,向本署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通知報到 實習。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