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執行單位參與辦理振興在地經濟措施獎勵計畫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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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轄區獎勵計畫之受理申請及審查。
(二)轄區獎勵計畫之獎勵金核給、查核及申訴處理。
(三)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