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單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試辦計畫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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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轄區內之宣導、受理、審查、核定、補助款核撥銷、追蹤補助成效
      、滿意度調查及申訴處理等事項。
(二)轄區內之執行管控、查核、成效分析及檢討。
(三)於「第二代全國職務再設計資訊管理應用系統」登錄轄區內相關資
      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