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 (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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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要點執行機關為本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其任務如下
    :
(一)本補助之宣導、審查、核發及申訴處理等事項。
(二)資訊作業系統之規劃、建置。
(三)本補助相關統計及分析。
(四)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