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罰鍰案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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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本法第九十四條及第九十六條至九十九條規定,應處罰鍰案件之裁
    罰基準,如附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