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5 09:25
法規名稱:
廢
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3
三、本計畫所稱雇主,指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 學校。 前項所稱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但不包括政治團 體及政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