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民國 112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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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發展署)及其所屬技能檢定中心(以下
    簡稱技檢中心)任務:
(一)發展署:
      1.本計畫統籌規劃、推動及相關之解釋。
      2.本計畫之協調及督導。
      3.預算編列及管理。
      4.執行績效之成效檢討。
      5.其他相關事項。
(二)技檢中心:
      1.業務宣導、執行、管控、查核及申訴處理。
      2.本計畫獎勵金之受理申請、審查及核發。
      3.預算執行及管控。
      4.資訊系統之建置、資料登錄及管理。
      5.執行績效統計及分析。
      6.其他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